请问我能用什么办法追回所交的壹万元人民币?
更新时间:2004-07-23 13:52:52
问题描述:
2002年9月28日,甲方:**建筑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处。乙方:(本人)签订出国施工劳务合同如下: 我处根据缅甸联邦政府建设部下达给“亚洲通道缅甸境内公路总指挥部”的“仰光至曼德勒”;国道一级公路工程建设任务由“金海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其中第三标段约20公里德工程建设任务,分包给我处施工,2001年9月底技术人员进场。因此,我处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有关部门招收或调用以下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为三年)。 一 出国人员一律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人员人寿保险。 二 出国劳务人员出国后必须遵守缅甸国的佛教礼节和法规制度,遵纪守法。遵守我处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工作作息时间(具体规章制度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 三 出国人员因家庭有特殊情况可向处申请,准予批准。 四 工种驾驶员额定工资每月陆仟元整人民币,每月28日为工资放日。 如公司违反国家劳动法,个人有权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五 本人在签订合同后需交壹万元人民币作为出国施工人员保证金,该款到合同期满后退本人。 六 本人在签订合同后,我处收到该款,立即申办个人缅甸因私护照。 公司地址:缅甸仰光巴河西39区二楼8号 请问:从签订合同至今,从未去**建筑公司上班,签订合同交纳壹万元人民币后工期一拖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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