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还说对方要是再告我的话,请问律师我证据确凿,我犯什么法?
更新时间:2020-06-04 19:46:35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今年五月份我和
荆州当地一个人合活做楼梯,一号开始做事,二号对方拒绝我要单干,三号下午又拉我一起合伙,但没有任何协议
合同,15号把我踢开,16号早上对方说我是点工,工资分两部分,1号到13为280,16号到31是330。现在对方不认账,说我是老板,根本不承认我是点工这一说。前期我个人买了1600的工具,有相关的票据和网购证明,五月22号我跟对方要了1000的生活费,对方现在拒绝承认是生活费,说是给的工具费用,报警说我拿他工具,我把
证据给警察看了,警察还说对方要是再告我的话,就网上追逃,请问律师我证据确凿,我犯什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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