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与承租人订立的合同中已注明承租人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商铺转租出去视为违约。现在我是否可以以承租人违约的事实将原合同收回,取消原来所订立的协议,并收回房屋?
更新时间:2004-07-20 12:53:30
问题描述:
您好:我前年购买了市内某小区的商铺。在去年10月份出租给现在的承租人,租期是三年。但是在第二次交房租的时候,也就是2004年5月18日该承租人因为无力再经营下去,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商铺转租给别人(以下简称丙),并且在交租金的时候以承租人的名义将租金将给我。该承租人收取了丙七千元的转让费。前几天,丙因经营困难,也无力再经营下去,来找到我,并且希望将商铺重新出租出去。因丙是承租方的亲戚,而承租方声称他们是转租给自己人,并不属于违约。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