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超过复议和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复议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书》能作为原告又取得诉权的理由吗?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更新时间:2004-07-15 14:19:38
问题描述:
2003年9月6日,我单位依据《湖南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所赋权力作出了一份行政处理,之后,当事一方(原告)可能申请了复议,但2004年3月24日我县法制办才下达了《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书》,原告本已超过时效,但他以此为依据于2004年3月29日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今日判我单位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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