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做?如果我们想报案,但是还考虑我姐姐的名誉,而且我父亲对此事还不知,况且他还是公安局退休干部,我们想在报案时不想让公安机关知道我姐姐的姓名,请问这样可以吗?关于他父母及
更新时间:2004-07-17 17:45:55
问题描述:
我姐姐的同学说能帮助办理全产权房证,我姐姐分两次拿出人民币4900元,几个月内没有结果,总是以办事人出差或者不在家为理由推脱,在这段期间又以其买门市房需交物业管理费等拿走现金2万元,又碰巧我母亲单位进行工龄买段,他以有亲戚在有关单位任职说帮忙办理此事,又拿走大福烟合计金额2000元,先后以各种理由拿走现金共计人民币8万多元,我们于2003年1月左右知道他是专门以这些理由诈骗多人钱财,所以去他家找,但是他却不知踪迹,其妻子说要与其离婚都找不到人,父母也说他们是养子与养母的关系,拒绝赔偿,有一次我们看到他在其岳母家,并随其岳母到家中,但是其岳母及妻子却不让进门,致使他在一次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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