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的驻京办事处或者联络处都是在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登记管理,不知道“某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这样的机构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如果不具备,今后发生纠纷法院就不会立案,扩展开来,不知道中国的各级地方政府
更新时间:2004-07-13 21:17:21
问题描述:
我们最近打算从西部某市驻京联络处购买一处房产,产权证标明产权人为该“某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因涉及分期付款和延期过户,为避免今后的损失,正考虑对对方的签约资格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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