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赔偿这一段时间的住宿费可以吗?公司要求一年的工资报酬55000远赔偿有依据吗?(包括每月其所拿的奖金和年终奖)请问,他们要求的赔偿有效吗?用人单位是不是属于先违约了?如果起
更新时间:2004-07-11 11:52:58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一个朋友与2001年11月和北京一家私人企业签定了合同,为期4年。因为一些原因,他在2004年4月上旬以来多次提出辞职,书面通知并要求公司安排人员交接工作。但公司不同意。因此他在5月30日写好各项未完成工作,及通知老板辞职(但书面上没有写明是公司违约没有上保险的理由)的书面信。然后离开公司。并于晚上电话告诉一名经理她已离开公司。 现在公司申诉仲裁,要求他支付违约金。及一年的工资和奖金共5万5及住宿费,申诉书上还写明了由于我朋友一人一岗,她擅自离岗,要求赔偿1万/月。共7万元左右。 合同上规定月工资为1000元。 口头上协议有提成,及月利润的5%,年终奖按一年所创利润1%。还有加班费100元,住房补助150元,保密费30元,生活费为130元。 由于工作性质, 吃、住都在公司,以前在发工资是扣除100元住宿费和130元生活费。 但于2003年10月左右,公司条件改善,和其他同事一样,没有扣除住宿费,按正常的补贴算。 另外,合同上曾写明公司为其上各种社会保险,但实际上一直都没有办理。我朋友于5月还问过公司为他们上保险的事情。但一直到他离开公司都没有上过。 另外我朋友在长达二年半之久在公司工作基于其工作的性质和工作方式极容易视力严重下降,(以前是250度现在是450多度.)以及腰部得各种疾病.根据所签定的合同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五项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合同向乙方按时提供国家及甲方规定和劳动保护用品和定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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