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如何取得我的权利?我们的协议是否生效?受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打官私应按什么程序?他是否构成侵权与诈骗?
更新时间:2004-08-01 10:25:34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工行员工,与绛县公路段会计李某因业务关系认识.于2002年介绍给我购买绛县公路段期房,通过他的介绍与一名公路段职工窦某达成协议.以窦某名义报名购买公路段单元房一套全部房款由我全部交清,并达成协议窦某收取报名费3500元(已于近日交工)房产权归我所有,可在期间由于公路段统一申请了住房贷款,窦某在没有经我同意情况下利用房产抵押申请并贷了款,后被我发现后不同意他的做法.因协议写明房产权归我所有,;因此事窦某却扬言要反悔说:房子不给我(因为是期房现在的房子已升值 窦某却在四处打听重新卖此房),而我到现在都没有拿到房子钥匙,苦苦等了两年准备用新房来办婚事的我到头来却不知该怎么办,况且现在的房价已不是两年前的了,我觉得既然已达成并写过的协议就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房款是我交纳的.如果他要撕毁协议就要赔偿我的经济损失与精神损失费,我现在坚持的是:他必须还清贷款退回我的房产证,如要退房款 要根据现在的价值赔付.还有我觉得他的这种做法是否构成故意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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