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弟弟在法律上讲会不会成为主犯?2、是不是要给那么多钱才能放人?有法律规定没有?3、现在两个多月了,还没有判会是什么原因?4、像这样的案子对于我弟弟来说有哪些有利的地方?
更新时间:2004-07-11 21:26:26
问题描述:
5月1日份我弟弟(聋哑人、属猪)同其他二人被县公安局以盗窃被关在县看守所已二个月之久。经过4月底他们三人(一位是刚到16岁另一位已四十多了还没有老婆)盗窃县城一家电脑公司电脑。发现后电脑部分追回(公安局没有公布详情,掉了多少找回多少他们没说。只说还有)电脑是在我家找到的。是我弟弟在那个四十多岁人他家拿过来的。他们是先放在他家原后不知道为什么要我弟弟拿到我爱来。结果:他们俩都已出来了每个至少花了五千多元钱。现在我弟弟还在里面。他们说要七千才能放人。说我弟弟是主犯。公安局还说不给钱至少要判十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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