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书面证明,又有哪个老板敢承担这样的风险。这个谁来负责
更新时间:2020-05-26 14:31:03
问题描述:
应当区别自购公用房自主改造不是违规建筑的
申诉
尊敬的各级领导:
百姓无小事。我们都是受害者;都是岳化安居新市场自购门面参与现金购买门面有住宅权的业主,在2009年—2014年前后,岳化安居新市场未开发成功造成建设资金严重亏损。新市场,由于主管领导缺乏管理经验,市场开发管理混乱,资金回笼困难,只好让我们出资购买门面。当时我们18户业主在市场主管和云溪区第一建筑公司经理姚维民的劝管下:他说你们购房后屋顶漏雨,防热层可以自己改建加层防漏防热。业主才放心拿出五万余元购买,分别各自解决漏雨、抗寒问题,当时领导也无人过问,造成现在18户业主都加楼层,现在又认为是违规建筑,我们难以理解。我们认为:
(一)业主出资购买的门面已获得房产和
物权,为改善不适应的居住环境,又耗资加屋顶屋面,已解决漏雨、抗寒防热的作用;(二)业主在自己住宅改建装修;一不是扩建,二不是修建,三不是偷建;在光天化日之下已成事实,历时七年之久,为何现在问责,法律何在。(三)如果认定加楼层影响住房结构,这必须由住建部门,有资质的专家来评估,出具书面证明,才有效;这不是个别无资质的领导一句话语,行政乱为。
(四)如果硬是认定违规建筑,我们只好请求领导按现有房价评估退回现在所购门面费,维护合法价格保障不能让百姓的血汗钱,白白丢入大海?
(五)我们加楼层一不影响市场市容,二不影响住房结构;在现在市场还没有开发到位的情况下,又有哪个老板敢承担这样的风险。到如今早已有88个门面空闲未发生效益,这个谁来负责,国家政府的亏损,谁来承担现在又要我们平民百姓承受浪费血汗钱之苦。太冤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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