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必要维修的事宜,村里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1.限期拆除归还土地所有权
更新时间:2020-05-26 10:04:07
问题描述:
特来咨询关于农村自留山
土地纠纷和老村部是否有必要维修的事宜,请领导们帮忙解决。 本户家中有自留山一块,在爷爷于启如名下,旧村部多年前建在上面,自从新村部建成后,就一直闲置长达八年之久,现已成为危房,离我房屋不到一米之远,本户多次与村里沟通,村里说以后留作村公共资产使用,3月份不知是谁翻我家院墙,将老村部屋后砸出一个大洞,随时有倒塌的危险, 现如今,村里准备维修后变卖或出租给本村居住,据了解,本村居民聂**在镇上已购买住房。完全没必要在村里再添置房屋,我户与村里理论,他们拒不承认将房租出租给他人,一口咬定维修后作为村资产使用,可是新村部现在是二层小洋楼,集办公大厅,扶贫室 图书馆 会议室为一体的新型村部,旧村部完全没有必要再进行维修,既劳民又伤财。本户多次与村委会协商,却被告知旧村部是村里资产,村里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他人无权过问,出于礼貌就通知你一下。 现在我们只有以下两个要求,请领导们看看是否合理, 1.限期拆除归还土地所有权, 2.维修也行,不得买卖出租给他人,只允许村里做公共资产使用,并要第三方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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