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是否可以告他强奸罪,因为我后来是在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和他在一起.?另外我要是打官司要做那些准备?我可以的到那些赔偿?
更新时间:2004-07-11 21:51:40
问题描述:
我与石市市委610办公室的王谱从网上认识.在我上学期间他去过我的学校看我,那时他用王亚森这个名字.后来2003年2月时在我毕业后,到石市培训时,他给我在石市招待所找了一间房子.那晚他说喝多了.强制情况下发生了关系.是我的初夜.第二天他承洛年底跟我结婚.,我就没再追究,.年底在我的要求下,他拿我的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去办了结婚证,2004年6月发现是假的.现在我发现有了他的孩子.而他现在说他有老婆孩子了.我该怎么办?现在市纪检委已经查出他和我以前的事情,但是他们不管孩子的处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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