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问:我听说,法律条款规定,超过一定期限借据就作废,那期限是几年?如果我去上诉,需要怎么办?花费大概多少?谢谢。
更新时间:2004-07-01 12:47:06
问题描述:
我是做汽车轮胎生意的。99年9月18号,一位远方亲戚介绍一位朱姓客户,朱某要求赊销一条价值900元的轮胎,并写了欠条,欠条上并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当时,我们口头约定一个月后还款。2000年10月以前,朱某一致以各种理由推托,当时我们考虑到朱某口碑不错,人比较可靠,没有追得太紧。2000年10月8号,我再次找到朱某要钱,他却说只能给450元,另一半需要他的搭档也就是另一个车主还款。鉴于当时他并没有提到他的搭档,借条也只署了他自己的名,而且直到现在我们也未曾与所谓的另一个车主见过面,所以我们坚持要求他还款。从此,他和他的家人一直以与搭档磋商为借口拖到现在。(朱某有绝对的还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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