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这个案例已经问过您,不过我还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恳请您的帮助!1、这个房子被“诉讼保全”(我也不懂什么意思),去年9月的法律文书(具体我也没有看到,听公安局的说的),应该是什么时候执行?被告人跑
更新时间:2004-06-28 19:00:06
问题描述:
一女声称是房主的妻子,因房主的父亲病重住院,急需用钱,预将空着的旧楼卖出,因房主在外地做生意,赶不回来,所以由她代卖.因为我也急需用房,而且非常同情她,就在没有认真核实的情况下,买下了此房,并按合同先付80%的房款,等办好过户手续后再付余款.她将房产证和钥匙交给了我.等我搬进去后找她过户,手机总是关机,然后按她留的地址去找,都是假地址,我意识到有问题了,就到她原单位(签合同前我打电话问过,确实有此人,而且相貌特征也相符),可那单位的人说她已经辞职了.我又拿着房产证到房产处去查,此房已在去年九月份查封,因为她欠她妹妹的钱,她妹妹告到法院,法院判决此房不准抵押过户. 律师回复: 这个房子你拿不到了。只能向骗子要求赔偿损失。可以起诉,如果她的房子还她妹的债还有余,余值可以还你的债,或者用她的其他财产来还。 回答日期:2004-6-21 19: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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