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您我能否撤资,如果现在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经发生变化甚至比未增资前还要低,他有没有权利按低的比例还我或者不同意撤。我认为我从来没有享受过股东的权益。希望您能帮我解答。谢谢!
更新时间:2004-06-25 15:22:04
问题描述:
我在10年前做为公司发起人(应朋友的请求)向朋友的公司进行投资,投资额1000元,公司成立一段时间后,他把投资额本金还给我,之后没有分过红。几年后,我辞去工职加入他的公司,他仍然从没向我分过红。我如果询问起,他总是说公司效益不好,以后再分红。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增资,他又让我投资50000元,在新的注册资本中我的股份已按比例增长了,但之后仍然没有分过红。由于我已辞去工职,也就不想和他一直追究。一年之后,他说公司又遇到很多麻烦,必须减薪,后又借口经营理念不同让我离开公司,支付1000元退休工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