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有法律责任吗。?面对房东的无理诬告,我应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04-06-24 10:02:12
问题描述:
我与去年10月份的时候租房一套,与今年5月份到期,但是在5月份的时候我没能及时把房子的钥匙交还与房东`,在2004年6.20号的时候房东找到我,我把钥匙交还给他。与21上午离开南阳`但是房东却在22号告诉我,房间里的空调丢了``,指定是我所为~~~并切在当地的公安局报案说是我偷窃的!对此我非常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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