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对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以及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至关重要。具体来说,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没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就不完整。因为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然而,一些开发商在出售房地产时,只交付了房屋所有权,却未交付土地使用权,导致业主的“物权”不完整。
(二)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因此,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在法律上并不拥有“土地使用权”,这会影响到房产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三)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这一规定使得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以“自动”
延长,从而确立了“住宅”作为传世私有财产的性质。然而,如果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就无法拥有土地使用权,这样的房子也就无法“传世”,其价值将大打折扣。
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土地使用者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土地登记申请:申请人需持相关材料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2. 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旨在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认定土地权属界线等。
3. 权属审核: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宗地自然状况、土地权属来源等进行审核。
4. 注册登记:根据人民政府对土地登记的批准意见,对批准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记、装簿、造册、缮证。
5. 颁发证书:由土地管理部门向领证人分送领证通知,完成土地使用证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