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女房主所签合同是否有效,男房主是否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如果男房主执意要重签合同,女房主是否应该赔偿我的损失?
更新时间:2004-06-21 10:43:20
问题描述:
我于1998年与房主夫妇(房产证为夫妇二人的名字)签了五年商铺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未续签,但已与房主有口头协议,房主同意让我继续租用,到2003年,经房主同意,我店进行了全面装修,我要求与房主重新签定书面合同,女房主便与我签定了一份合同,租期为7年,合同中注明若反悔便赔偿我十万元装修及经济损失费。到了今年2004年4月份,男房主对合同提出异议,说此合同无效,原因是他爱人代他签字的,当初签合同时他不知情,他现在要求重签,而且条件十分苛刻,我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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