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经营合法利益怎样可以得到保护,如果让我们迁走那我们经营期间的损失,包括货物及装修该怎么处理?谢谢!
更新时间:2004-06-20 14:00:56
问题描述:
我们三楼业户与丰安汇博数码城于2003年11月签订了一年租赁合同.数码城于2003年11月23日试营业.期间数码城从招商;物管;及合同履行各方面均未能达到其承诺.其间也协商过好几次,均未果.今年2004年5月20日.丰安汇博所有相关人员在未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全部失踪.工作完全停止.6月20日.金地商都物业管理处单方面发出通知.要求终止合同.收回租赁地点.注:丰安汇博租赁的是金地商都三楼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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