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够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还是顺延如果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以拖欠工资和未签劳动合同还有
更新时间:2020-05-17 08:56:51
问题描述:
你好 我是2017年2.17入职该公司
合同期满3年,今年2020.2.17到期。3月的工资于中午12点40发放,公司3.17号下午3点45派人联系我说不续签,给予6000元经济补偿金(2000元基本工资乘以3)本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要求以
合同终止前近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乘以3支付经济补偿金。随后未有人联系沟通我,因为公司没有并且也不会开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证明,咨询过仲裁机构,表示没有仲裁理由,让我等。随后到5.10正常发放4月工资日,我未收到工资,其他同事均有收到,隔天查询社保和公积金状态,一个中断一个封存。随后发送我一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金额还是6000元整,我一样不同意签字。请问我现在该怎么维权,不想再等了。我现在的思路是麻烦帮忙解答下。1.公司是不会愿意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我是否能够邮寄被迫解除
劳动关系通知书。实际上我的合同已经到期了,但是他不跟我续签,可是3月份的工资又发放了,那我现在的合同关系是终止还是顺延如果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以拖欠工资和未签劳动合同还有要求经济补偿金的几点理由书写可以吗?2.合同到期未续签合同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