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行将没有过户到车行的情况下,也有没有通知我本人,直接将有质量的车买给他人。车行将名为我的行驶证等证件给了他人,车行是不是是否对我本人侵权。胜诉可能大吗?如果胜诉,应该赔偿多少钱给我?2、如果车辆
更新时间:2004-06-24 18:18:27
问题描述:
我在岑溪市阳光车行2002年2月3日购入一摩托车。由于质量问题,于同年7月在消协的帮助下达成协议:将车辆退回(当2000元)换一新车。由于原车入户不够一年,店主说不能过户,要等一年后,要求将行驶证等全部证件交给店主,当时没考虑全面,就给了。到2003年7月去要求店主办理户手续时,店主说车辆不知道买给谁了,没有地址,找不到人。虽找过店主多次,但至今没有找到,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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