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知有疏漏之处,还钱时没有让党某打一收条,一时感情用事麻痹大意了,可现在悔恨已无忌于事,请问刘律师现在面临这场官司重要的是找一些什么对自身有利的证据呢?打赢的可能性有多大呢?
更新时间:2004-06-21 06:42:44
问题描述:
我的亲戚张女士六年前向一好友党某借款四万元整,打一借条。两年后还钱时张某向党某索要借条,可当时党某喝了点酒,由于没有把借条带在身上,说等他回去后就把借条消毁。由于两人相识多年交情深厚,以为决不会差事,再继续追要下去有伤友情就没有再要,只是多次叮嘱他一定要把借条消毁。事后张某向他们共同的几位好友说过此事。又事隔两年,三个月前党某因喝酒,不幸脑出血去世了,张某与几位好友一同参加了他的葬礼。可党某家人在收拾他的遗物时,在他办公桌里发现了此张借条,不明真相的女儿再次拿此借条来向张某要钱,现在张某有口难辩, 而且死无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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