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甲乙丙三人原先一起投资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于是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银行贷款应由谁偿还?
更新时间:2020-05-13 18:35:50
问题描述:
请问甲乙丙三人原先一起投资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约定好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接着为扩大经营,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后期,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后期,有一个丁入伙了,但不久便亏损了,于是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还款期到了,当银行要求偿还贷款时,甲是否需要偿还债务,丁是否需要偿还债务?银行贷款应由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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