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厂能否在试用期内同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怀孕女工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
更新时间:2020-05-14 23:27:04
问题描述:
2015年10月某厂招工,王某被录用为工人,试用期为6个月,劳动
合同期限为3年。2016年1月王某怀孕请病假20天,上班后经常迟到早退,纪律松懈,引起厂领导注意。后发现王某在招工考试时成绩不够录取分数线,是托人情录取的。厂领导找王某谈话,指出王某不符合录用条件,同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王某以怀孕为由,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因此发生争议。某厂请求
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王某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某厂可以同王某解除劳动合同。某厂能否在试用期内同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怀孕女工王某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该如何裁决该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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