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可以再判他的刑吗?
更新时间:2004-06-13 21:03:57
问题描述:
您 好! 我是湖南衡阳人,我前夫当过兵因有过错被部队送回家,身材高大,我同我前夫在2年前离婚了(没有子女),原因是我前夫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并经常威胁我的家人,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后经人民法院判定为因我前夫因暴力冲动行为,造成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弥补,被判离婚。 离婚后,我前夫变本加利继续对我实行暴力行为,并用刀砍伤我头部和面部毁容后潜逃,经法医定为轻伤,事后一段时间我前夫在又一次挟带钢刀去报复我家人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逮捕,因这事我前夫被依法判了1年半的劳教。 我原想此事已经了断,没想到我前夫前不久从牢中被放后,比以前更嚣张,我们全家都在躲着他,可前二天在没讲一句话的情况下又打伤了我父亲,经法医定为轻微伤(偏重),我前夫也被当地公机关拘15天,可他又说出来后还要继续报我们家人。 请问我该怎么办呢?难道要我看着我的家人一个个受难吗?我想到法院去告他,请问可以再判他的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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