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胜诉的可能吗?他该提出什么样的理由?
更新时间:2004-06-12 09:06:24
问题描述:
2004年1月甲某购买宅基地并办理了国土证,甲某购买的宅基地与乙某的房子相邻(乙某的房子是2002年建成的,但没有办理国土证和房产证),后甲某发现乙某的房子违反了房地产公司的总体规划,向南开了大门和二楼向南延伸了1.2米,防碍了甲某待健的房子的通风和采光,(甲和 乙均向房地产公司购买宅基地,依房地产公司的规划,住户不得向南开大门和延伸板),于是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乙某拆除南侧延伸板和堵塞南侧大门,城建局也出具了证明,证实乙某的房子是违章建筑.法院却认为甲某尚未开始建设且乙某建设在先,未构成对甲某的侵权,驳回了甲某的诉讼请求,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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