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解除合同吗?我能承担多少违约金?
更新时间:2004-06-10 22:46:16
问题描述:
我从**房产公司购房,签订了采购合同,因首付款不足,给对方写了五万元借条。合同都在对方手中。口头约定,7月15日补交5万,对方再给合同。但经权衡,我想放弃购房,并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中只有延期交房或交款的违约约定,没有解除合同的违约约定。 现在,对方不肯解除合同,声言如要解除合同要交总房价20-30%的违约金。到现在为止,我已交给他们15。4万元,只有两张收据,还有一张5万元的借条。别的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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