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双方责任如何认定、我方赔偿事项及合理金额,一般衡量赔偿的合理标准是什么。若出现分歧,是否有诉讼要求的必要。非常感谢!
更新时间:2004-06-10 10:37:43
问题描述:
我77年出生,女友79年出生,我与女友于今年3月开始恋爱,关系一直很好,得到了她父母的肯定,并同意我可以住在她家,我父母只知道我谈了一个女朋友但一直未见面,但在恋爱过程中出现未婚先孕的情况(在我父母见到她之前,她父母对我们发生关系的情况是默许的并曾后来给予过计生用品),上月与我的父母见面后,父母对我们的恋爱选择持反对态度,对我们的交往进行了限制,女友家中甚是不能理解。最后经和女友商量决定做人流手术,时间定在五月下旬的一个礼拜五,手术由女友母亲陪同,我于当天下午请假到超市买了营养品进行探望,随后与父母沟通,父母同意术后周末两天我可以予以照料,但在每天探望的时间上做了一定限制,但未满足到女友家人的照顾期望(礼拜五手术,第二个礼拜一就上班了)。后来就经常未一些琐碎的小事争吵不休,现在出现要分手而且关系已经很僵化。女友向他人透露考虑分手并要5000补偿金。我在新公司一月工作3200元,每月还房贷650元,未有任何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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