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5月份需要请年假到医院做产后修复治疗,是否会成为公司认定我不符合原经理岗位要求的证据?4.
更新时间:2020-05-11 11:43:01
问题描述:
产后复工遭遇公司降薪43%及降职!!
在公司上班4年,2020年5月产后复工,本来2月中旬休完产假,考虑疫情多请了2个月假。复工后由我上级领导通知公司决定,要求我从8k降到4.5k+提成,从经理降到业务员。我不同意。公司目前为止没有给我有关此事的任何书面文件。尚处于未撕破脸,没有定论的局面。
请问如下:
1. 假如公司不经我同意,按调整后发工资,我需要如何维权?怎么走程序?是先走
劳动仲裁,不行再告到法院,还是直接走法律途径?哪个途径比较好?
2. 5月份需要请年假到医院做产后修复治疗,每周去3次,需要每次请2小时假。如果我真的请假,是否会成为公司认定我不符合原经理岗位要求的
证据?
3. 目前我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来防止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4.如果公司提出辞退赔偿,该赔偿哪些,金额多少?
5. 目前全公司员工工资只发80%,剩下20%到11月份再发,中途离职不补。这条规定有可能伤害我多少利益?
谢谢!(公司位于广州
黄埔科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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