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份骨折休病假三个月,她休病假期间我们一直按照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8折给他发的工资。合同到
更新时间:2020-05-09 16:35:31
问题描述:
你好,
我们单位有一个阿姨2017年底入职的,2020年2月份骨折休病假三个月,从(2020.2.10-2020.5.10)有病假条
现在还要继续休病假,也有病假条。
领导想让她辞职,她不愿意辞职。
她休病假期间我们一直按照
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8折给他发的工资。
她的合同2020.5.31号到期。合同到期我们可以跟她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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