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写的我的名字,请问一下我作为一个为公司借款的经办人,需要偿还这笔借款吗?
更新时间:2020-05-08 23:10:10
问题描述:
2016年初经领导富某某授意,我去公司财务领了一万块钱备用金,借款人写的我的名字,回去我就把钱给领导了。一年后,领导富某某突然被调到其它单位,我以为他走之前把借公司的备用金转交给下一任领导了,就没多过问,毕竟我还在公司,我觉得这钱是给单位借的备用金,只要财务不追,钱在单位就没事。可是我万万没想到,在2019年底财务清查资产时发现了这一万元备用金还没偿还,就问我要。我找老领导,他拒绝偿还,就说没拿。财务找不到他,就让我背锅。一万元备用金不是小数,何况借条上还有公司两位老总的签字,财务要不到钱就要从我工资里扣。请问一下我作为一个为公司借款的经办人,但不是实际拿钱的负责人,需要偿还这笔借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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