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在1985年开始一直到1990年才建成,当时母亲已经去世,而且父亲没有留下遗嘱。继子在父亲去世后才出生,现在继母跟他儿子仍然跟我们在一起住。请问一下若是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将会是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04-06-04 10:40:32
问题描述:
本人25整岁,男,家里还有两个姐姐,爷爷、奶奶,还有继母跟他的儿子。母亲早去,父亲在1991年的时候也去世了,当时留下了一栋房子(父亲的名字,到现在为止也只有土地证,房产证去年已经在国土局补办)。当时房子出租跟收租的问题都是爷爷接手的,家里的一切费用都是靠这个房子的房租来维持生活,房租的钱其实也不算少的了。爷爷这个人很个人主义认为钱都是他的,家里的人向他要点钱做点事他都诸多意见,当然他把钱省着为我们家里节约就没什么好说的啦,但是他不是,他尽管想让自己多花点钱。每次收的房租也不少了,到了月尾就是没有省下来的钱。然而事隔10多年了,我也已经结婚立家了,难道现在我还没有权力来管这个房子的事情吗,每次跟爷爷说到这个事情他都说没得商量,他说道:“除非我死了,我不死的一天你都休想拿到这个房子。” re 以下律师回答 律师回复: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你父亲若没有遗嘱,法院会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你父亲与继子有没有抚养关系?房子什么时候建的?是否在你母亲去世后建的?继母是否健在? 回答日期:2004-6-2 18: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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