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否可以向借款人追偿?还是他的借款超过诉讼时效了,我住所在地法院可以吗?
更新时间:2020-05-17 07:10:41
问题描述:
民间借贷,2009年2月一笔高利贷,使用1个月,我做担保,2009年8月又一笔高利贷,使用期3个月,我是担保人,2011年5月无奈替还款。请问,
1,我是否可以向借款人追偿?还是他的借款超过
诉讼时效了,我的钱白还了要不回来了?
2.起诉的话,一定要去借款人所在地法院吗?我住所在地法院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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