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这是否算逃逸。
更新时间:2009-09-28 14:46:05
问题描述:
在07年1月20日晚,
驾他人车辆碰伤一女子。
当即下车,
询问该女子是否有事,
说没有。手痛。
我说,送你去医院。
她说,不要,她要叫人。
我以为,又碰上撞车党,
便开车离去。
第二日,交警发信息给车主,
说这辆车,碰伤行人后离去,叫过去协助调查。
我马上赶到交警队报道。
还与伤者联系,确定为肱骨骨折。
我便交了一万块押金在医院。
现在,
对方家属申请了财产保全。
我想请问,
我这是否算肇事逃逸?
其次,公了的程序是如何呢?
时间上,又会是多久呢?
麻烦各位给个答复。
感激不尽。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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