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个网站链接,且我们没有主动传播这个外链接网站上的任何作品。这个案我们必须要赔偿
更新时间:2020-05-26 19:50:10
问题描述:
2019年6月份,我司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个网站链接,用于公众号的菜单栏之一,设为跳转外链接,该网站上主要播放一些电影、电视剧或综艺节目等,该链接于2019年10月左右失效了,而我司在今年4月初收到一间名为北京华视聚合影视公司发来的五份起诉状,告我们的公众号的外链接侵权了他们的五部电影,截图
证据是2019年9月29曰,该公司要求我们对这五部电影分别赔偿5.5万~7.5万不等。
而我司公众号的情况是:2019年已处于半停运状态,平均一个月发一到两次推文,每条推文的阅读量均是100以下,且我们没有主动传播这个外链接网站上的任何作品。也不存在商业行为或收益。
请问:这个案我们必须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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