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二万元现金是否能追讨回,以及如何讨回?
更新时间:2004-05-29 07:25:24
问题描述:
请问:这二万元现金是否能追讨回,以及如何讨回?事情起因:2003年11月份,我母亲甘xx(女:现年55岁:原为湖北丹江口市装卸公司医务室的医生,现已退休)因王x军(男:丹江口人氏)电话通知我母亲甘xx回丹江口市,说丹江口市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催交贷款利息。因王xx(男:现52岁:江苏泰州九龙镇姚家村人以前为木工,现在为包工头。20多年来一直生活在丹江口市无正式职业)偷取甘xx身份证,假冒甘xx的身份,曾在丹江口市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一万元。王xx与甘xx虽为二十年的无婚约同居关系,但二十年以来,甘xx受到王xx非人般的凌辱和欺诈是有目共睹的。因长期以来受到王xx非人的凌辱和欺骗,甘xx现精神上因受到极大刺激和创伤,留下深深的后遗症,眼睛高度近视,几乎失明。现仍在湖北省通城县亲戚家医治。大约4年前即2000年,甘xx早已与王xx脱离同居关系,前后逃离丹江口市,其后于甘xx出生地湖北省通城县亲戚家,北京(妹妹),广州(女儿我),泰国曼谷(前夫)等地暂居。但又多次受到王xx的欺骗,骗回丹江,最后2次分别由甘小x(其妹妹)和我从广州过来才得接走。)甘xx被逼偿还丹江口市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受外界多方面压力,并受到王x军多次怂恿,被迫将其私有房产低价(三万八千元人民币)变卖与陈xx(男:丹江口市火车站居委会)。实已收三万元整,另余款八千元为欠条(有欠条,指纹,尚未收到)。2004年1月2日,我母亲甘xx因担惊受怕,将所有私人物品及财产暂放于:计xx(女:丹江口人氏,马xx之妻现在都已退休)。包括:1.我的身份证,我母亲的身份证,以及其他证件,2.存款折一本(有八千元存款),均已归还(经过几番艰难交涉,才得以讨回),3.另有一万元人民币现金,至今尚未讨回,有收条为据。其收据实写为:收 条今收到甘xx现金10000元壹万元整 计xx 2004年元月2号 (备注:收条纸张页脚有 “丹江口市妇幼保健院” 字样,计xx的第三个女儿在医院工作)计xx的大女儿(居委会工作),大女婿付xx(治安大队任职)。他们拒绝归还该一万元现金,理由为:计xx的丈夫马xx,大约2003年,(其马xx因赌博向王xx借1千元人民币未还)并因老朋友关系,将其自家房产证交给王xx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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