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新法我方应赔偿多少钱?具体有多少项?2、护理费可不可分期给?3、护理人员可不可以我方定?4、后续的医疗费等怎么算?5、打官司找您行不行?我非常着急,因为对方张口要二十三万,到法院到底多少钱,我
更新时间:2004-06-10 19:21:03
问题描述:
一个老太太不按规定路线骑自行车,我驾驶小客避让不当,造成交通事故。我负事故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交通队于2004年二月做出的责任认定)。但一直没有调解,直到前两天才调解。这时对方要的钱特别多,我们想通过法院解决。但五一以后开始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我不知道怎么办好。特向您请教。对方定残为二级,发生时间年龄为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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