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基本工资待遇和岗位,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加班费,我能否申请
更新时间:2020-07-16 07:56:41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我们公司工作了4年,劳动
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基本工资待遇和岗位,写了工资待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标准,加班费按照北京市最低标准计算,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加班费,并且周六周日没有算2倍加班费,我工资条上基本工资待遇是4000,我能否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按照我工资条上的基本工资为基数算我的加班费,并且要求公司补偿4年的加班费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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