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更想了解:我可以在以后在出现有人用丢失的身份证办卡欠费时,我还有没有责任.我已经采取的补办新身份证和登报作废能不能保护我的权利,有没有法律依据.我不可能永远承担由于身份证丢失产生的后果吧,有没有什么
更新时间:2004-05-23 10:03:30
问题描述:
我的不小心丢失15位的老身份证,我当天在派出所补办了新的身份证然后也在报纸上登报作废,我发现在有人在我登报作废之后用我的丢失的身份证办了移动的卡,我想请问由此产生的花费我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如果我要承担责任,我想请问除了登报以为我还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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