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我们的就业协议有没有生效?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怎么才能追究他们的违约责任?(我们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说:协议上注明违约金或者鉴证机关盖章,协议就生效了真这样么?没生效注明违约金又有什么用?)
更新时间:2004-05-20 20:39:28
问题描述:
我们是烟台师范学院。旅游管理专业的2004届毕业生。我们班一共有六人在3月18号 跟安丘青云学府签定了就业协议,但是他们在5月14号。提出违约。用人单位提出违约!! 我们是在我们学校召开招聘会期间同安丘青云学府签定就业协议的,当时他们承诺, 事业单位编制、待遇等等。签定协议时,安丘青云学俯(他们学校),安丘教育局。烟台师 范学院(我们学校)都盖章了,就是鉴证机关(安丘人事局。因为我们是非师范类毕业生) 还没有盖章,他们说把协议带回去让安丘人事局盖章后再寄给我们。但是直到5.14号。我们 打电话问我们的协议什么时候给寄给我们时才通知我们说,生源地不是安丘的一律不予录用。 我们就业协议直到现在也没有给我们寄过来(我们已经向他们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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