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起止日期是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现在我已经提交仲裁申请了,我想问下像这
更新时间:2020-04-23 20:15:21
问题描述:
我于2019年1月1日在一家公司工作,签了劳动
合同,
劳动关系起止日期是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但是1月份到5月份一直工作但没去单位里,而且当时被单位蒙骗签了一个5月20日的入职表,和9月份的转正表,现在单位以我没有打卡记录和监控记录,还有这个入职表转正表为由说我没有上班拒绝支付我1月份到5月份工资。现在我已经提交
仲裁申请了,我想问下像这种情况仲裁会怎么判?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