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
**一、明确“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消费者权利**
《规定》明确指出,“知假买假”的行为并不影响消费者主张其权利。这意味着,即使消费者明知商品或服务的虚假性质,仍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和保障。
**二、惩罚性赔偿不以人身权益损害为前提**
《规定》强调,惩罚性赔偿的提出并不以消费者人身权益遭受损害为前提。这意味着,只要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即可要求惩罚性赔偿,而无需证明其人身权益受到了具体损害。
**三、商家应对赠品质量安全承担责任**
商家在提供赠品时,需确保赠品的质量安全。若因赠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受损,商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
民事责任优先原则**
在涉及消费者权益纠纷的案件中,民事责任的承担应优先于其他责任。这意味着,在解决此类纠纷时,应首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霸王条款”一律无效**
《规定》明确指出,“霸王条款”一律无效。这意味着,任何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或霸王条款都将被视为无效,消费者有权拒绝接受此类条款。
**六、消费者协会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予以支持**
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权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并有权要求相关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中国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中国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负有法律责任。若因平台管理不善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平台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虚假食品、药品广告代言人和推销者的法律责任**
对于虚假食品、药品广告代言人和推销者,《规定》明确了其法律责任。若因虚假广告导致消费者受损,代言人和推销者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食品认证机构故意出具虚假认证承担
连带责任**
食品认证机构在出具认证时,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若因虚假认证导致消费者受损,认证机构需与相关企业共同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