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是否应该支付这笔费用?怎样维护我现有家庭不受影响
更新时间:2004-05-16 11:27:07
问题描述:
2000年4月份我的一个朋友的媳妇在没有任何前提和招呼下和一男士出走,带走家中两人共同存款2万余元,同时带走有二人共同抚养的4岁女孩一人。一直到2004年4月份之前毫无音讯;朋友于2002年7月份办理离婚手续后,9月份又组成新的家庭。但是今年5月份出走的媳妇-他打来电话要求朋友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请问如何处理这件事情?急切等候会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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