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两天,还是病房外,医生(院长)这算医疗事故吗?时间隔了这么久,还有意义吗?
更新时间:2020-07-08 01:35:12
问题描述:
我是16年10月剖腹产的,当时术后两条腿麻得没知觉,然后就是动不了,翻不了身,更别说起床。过了两天,腿依然动不了,后面几天下床都是自己挪着屁股下床,然后不会正常走路,挪步去厕所,不管是病房里还是病房外,都是瘸着腿挪步走。住了15天院,医生(院长)让出院,都是瘸腿出院的,右腿根(外侧)疼得不敢碰东西。产后几个月仍然没法正常走路,不管躺下还是站立依然疼…………现在3年多了,右腿根时不时疼,左腿也是时不时疼,走路走不了几分钟就会疼。这算
医疗事故吗?时间隔了这么久,还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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