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公司为购买劳保用品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是否正确?是否拥有票据权利?
更新时间:2020-05-13 04:40:00
问题描述:
A公司向B公司购买原材料,签发以其开户行G银行为付款人,B公司为收款人的远期汇票,G银行进行了承兑。
B公司为购买劳保用品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后来,C公司被D公司吞并,
债权债务全部归属于D公司。D公司因此取得该汇票,又将其背书转让给为自己供应原材料的E公司。E公司立即将该汇票未进行背书而直接交付给了F公司,充抵原来欠款。
F公司在到期日持汇票要求付款,G银行以票据背书不连续,无法确定F公司的合法权利人资格拒付。
请分析G银行做法是否正确?F公司是否拥有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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