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的部分损失,如果打官司的话需要多久?最后法院的判决可能是什么样的?
更新时间:2020-04-16 12:22:23
问题描述:
我去年租了一个小门市,跟二房东签的三年期的
租赁合同。我的这个屋子和另外两家是同一个房主,由于疫情,房主不同意减免租赁
合同上提出的上涨的5000元房租,所以另外两家都不租搬走了,可是我不想搬走,但是由于只剩下我们门店,房主跟二房东说他要把房子收回整体出租,告诉我们只给我们三个月的时间之后我们就得搬走。而且我们必须得交三个月的房租才行(上次交的半年房租于今年4月9日到期)。我想咨询一下,虽然他们按照合同约定提前30个自然日通知我了,可是我是否有拒绝终止协议的权利?如果我同意三个月后搬走,是不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的部分损失,我应该跟谁去协商(我跟二房东签的合同,二房东跟房主签的合同,我没有跟房主签任何的协议)?如果打官司的话需要多久?对我有利和有弊的条件有哪些?最后法院的判决可能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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