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对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劳动合同到期,请问该公司应该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
更新时间:2020-04-17 19:08:05
问题描述:
2019年4月,一家
马鞍山公司与职工发生一起劳动争议,涉及员工离职的经济补偿问题,双方对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争执不下。请你根据以下案件基本事实,计算该公司应支付的经济补偿具体数额。 入职时间:2004年4月13日。双方签订15年的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此后三年,月工资为2000元每月。自2007年4月14日起,每月工资调整为3000元。2012年4月14日起,每月工资调整为4000元。2016年4月14日起,每月工资调整为20000元。2018年,马
鞍山市职工平均工资为4650元/月。2019年4月13日,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均没有再续订劳动合同。
请问该公司应该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