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A某发生房产权属纠纷,经法院民事终审判决产权归我,但在法院判决书生效后,A某向基层法院提起行证诉讼,基层法院行政判决房产局颁证程序错误,决定撤消我原有的房产证(此证与法院判决归我的房产权相同),责
更新时间:2004-05-02 09:33:31
问题描述:
我与A某发生房产权属纠纷,经法院民事终审判决产权归我,但在法院判决书生效后,A某向基层法院提起行证诉讼,基层法院行政判决房产局颁证程序错误,决定撤消我原有的房产证(此证与法院判决归我的房产权相同),责令房产局重新确权,房产局以此为据将法院判决属我的产权颁证给A某,A某依此证向原终审法院提起再审,法院予以受理并裁定再审、中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因此决定中止我的行政复议。请问房产局颁发给A某的房产证是否合法有效。如果是合法有效的我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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