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样的做法我是否可以上诉他故意造成精神伤害呢?法律依据将要如何提供呢?
更新时间:2004-05-02 07:30:01
问题描述:
发现第三者发的短信,然后,经他本人承认确有此事,并未听从我的建议与第三者断绝来往,在被第二发现后他提出与我分居并签有分居协议,内容为注明分居期间的生活资助及归还我私人积蓄。到现在为止私人积蓄仍未还,也迟迟不作出针对我们关系将如何处理的明显决定并且与别的女人有暧昧来往,我的精神受到极大伤害。 他这样的做法我是否可以上诉他故意造成精神伤害呢?法律依据将要如何提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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