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与分公司签订?五险一金在分公司设置地区缴纳。需要注意什么

更新时间:2020-04-14 17:04:30
问题描述:
1、分公司法人劳动合同是与总公司签订呢,还是与分公司签订?五险一金在分公司设置地区缴纳。 2、分公司法人签订的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00032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新注册的公司法人本人办理社保如下:
    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
    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2020.04.13 03:07:37
    点赞
  •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740141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一、实务做法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起算点,在实务中有一定的争议。有人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有人说从未签合同满一年时起算。两种说法,在实务中都有采纳。2011年11月8日江苏省高院、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对双倍工资的时效起算点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一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主张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对二倍工资中属于用人单位法定赔偿金的部分,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计算一年。按此规定,在2011年11月8日之前实务中按第一种说法,即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之后按第二种说法,即从未签合同满一年时起算。两种说法,涉及到双倍工资性质的认识。
    二、双倍工资的性质
    《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之前的做法,以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超算时效,是把双倍工资的性质认定为劳动报酬。现在的做法不视双倍工资为劳动报酬,而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这种规定也不无道理,因为《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的描述规定在第八十二条,这一条所属的章节为第七章法律责任,这一章更多的是对用人单位的责任要求,属于处罚性规定。从这个逻辑关系上来看,把双倍工资界定为惩罚性的赔偿,而不是劳动报酬,也有一定的道理。
    三、风险提示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用人单位未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一年期满时,从一年期满这个时间点开始计算一年的时效,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再主张双倍工资,那就不会得到支得支持了。比如,劳动者是2008年1月1日入职,用人单位应当在2008年1月31日之前与劳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到2008年21月31日满一年,从次日起即2009年1月1日起计算一年的时效,那么劳动者最迟在2009年12月31日前要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过了这个时间就超过仲裁时效了。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会给企业带来多大的损失,反而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双倍工资是法律的硬性规定,如果不签订就有可能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因为双倍工资是按照劳动者实际收入来计算,如果满一年计算11个月,那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用人单位更要注意的是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的问题。有些用人单位也知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对新入职人员要求很严格,都能签订,但对于续签合同往往有所疏忽,如果合同劳动期,但没有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同样视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样要支付双倍工资。所以,人事部门在工作中尤其要细致认真
    2020.04.14 05:28:40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57048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17条规定来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020.04.14 17:04:30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分公司设立程序 3267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请问现在想在本省找工作,入职缴纳五险一金的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还是可以重新开户缴纳五险一金呢?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有为我缴纳五险一金,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可以得到补偿吗?
公司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赔偿,每年两个月的工资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新成立的公司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流程
你好,建议你分别到长春市社保局、医保局和住房公积金咨询。
全部5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签订的是总公司下的子公司买的五险一金可以是总公司所在地的五险一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均需要购买保险 公积金目前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设立分公司有什么好处?
设立分公司有什么好处?
设立分公司 33397
公司缴纳五险一金需要什么条件?
你好,可以参保的,具体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缴纳五险一金需要哪些材料
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18秒前
左杰律师
近期帮助 10605 人
我儿子在2014年1月22日从缅北遣返回国怎么一直没消息
4分钟前
杨凤律师
近期帮助 1579 人
捡了个电瓶说是偷的,然后被起诉
5分钟前
蒋隽哲律师
近期帮助 55 人
几年前被人骗了几万块钱怎么样能追回
10分钟前
重庆首同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152 人
你好别个欠我的人民工资钱,但我这边的律师写成买卖合同了,这个咋办,这个有区别没有,
13分钟前
黄龙泉律师
近期帮助 20583 人
我是劳务派遣员工,想离职,但用人单位说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要等到一个月后才能离职,才能离职
18分钟前
袁秦彪律师
近期帮助 1734 人
你好打水光针过敏了算医生责任吗
18分钟前
崔喜强律师
近期帮助 2172 人
重型开放型颅脑损伤多发性大脑搓裂伤硬脑膜下血肿硬脑膜外血肿能评级嘛
19分钟前
黄龙泉律师
近期帮助 20583 人
回来待了几天又被公司叫回去了?那么是需要重新跟公司劳动合同是否需要退回?工龄又如何计算?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